仲裁法庭獲悉,悉尼一對華裔夫婦在過去10年里一共領了10多萬的政府補助金,但調查卻發(fā)現他們在位于東郊的豪宅里過著奢侈的生活而且持有大量現金。
自從1995年8月從中國移民到澳洲至2007年3月,華裔夫婦王建(Jian Wang音譯)和顧艷萍(Yan Ping Gu音譯)一直在領用政府的找工津貼(Newstart)、家長補助金(parenting payment)以及學習津貼(Austudy)。
然而檔案顯示,這對夫婦在悉尼東區(qū)Point Piper擁有一套價值310萬元的豪宅,在東郊也還有一處價值180萬元的住所。
聯邦行政訴訟法庭(Federal 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上周決定公開這對夫婦的財政狀況。結果顯示他們在一個櫥柜里藏了60萬元的現金。
這起案件之所以會鬧上法庭是因為夫婦倆人爭辯稱他們不應該要歸還所領的救濟金和其他補助金,因為他們并不是房子的主人,房子是他們的父母從海外寄錢給他們買的。
王建和顧艷萍還辯解稱他們在2001年已經分居。
仲裁法庭駁回了上述兩種申辯,但還沒有裁定他們是否要償還救濟金。
Centrelink規(guī)定了找工津貼、家長補助金和學習津貼的資產限制。雖然限制各有不同,但是一般情況下大約為20萬,而且不包括一套家庭住宅的價值。
Centrelink從2007年3月起開始調查顧艷萍領取救助金的權利,并開始追回王建領取的救助金。Centrelink稱截至2004年5 月,夫婦倆人共同擁有東區(qū)兩間房產,而后來胡拉勒(Woollahra)那套豪宅被歸到王建名下,而顧艷萍則持有Point Piper那套。
仲裁法庭還獲悉,這對夫婦在1996年持王建年邁父母寄來澳洲的60萬現金購了一套房子,接著在1998年又持顧艷萍母親寄來的90萬再購一套。當然他們還有其他資金來源。
夫婦倆如今稱兩間豪宅均屬于他們居住在上海的年邁父母,盡管所有權證書顯示他們是房子的主人。
仲裁庭成員Peter Taylor對此表示懷疑,稱如果是他們的父母擁有這些房子,但他們沒有向聯邦財政部報備這些購買交易,那么也就違反了澳大利亞的《外國并購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已經構成犯罪。